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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教室管理規則

(一)美術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1.為落實美術教室管理,增進美術教學功能,特訂定本辦法。

2.每位學生應按照座位表入座,不得自行更改。

3.學生上課分為若干組,畫架依高低次序排列,不得隨意搬動。

4.學生進入教室應將書包、帽子按座號掛在帽架上,以求整齊統一。

5.上課時應服從教師之指導嚴守秩序,不得高聲喧嘩。

6.上課時,應攜帶教師規定之畫具,否則不准進入教室。

7.愛護公物,勿隨意移動石膏模型及各種美術設備,如有污損,除應受處罰外,並應照價賠償。

8.每節下課後,依照考號順序,輪流負責清潔教室集整理畫板。

9.每節上課按預定進度,練習繪畫,作品應立即交齊。

10.抽風機不可隨意開動,以免危險。

11.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音樂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1.為落實音樂教室管理,確實發揮音樂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本教室原則上僅供音樂教學,及校內與音樂有關之社團活動之使用,若欲借用,需經音樂教師允許並遵守下列規則,方可使用。

3.使用本教室,依據課表排定時間優先使用。

4.學生需準時入座。

5.在教室不得喧嘩,攜帶規定外之物品,應隨時維持教室之整齊與清潔。

6.未經老師允許不得啟用設備。

7.銅琴使用必須遵照教師規定,以免損壞。

8.使用設備應慎重愛惜,不得破壞,否則依時價賠償。

9.上課完畢後依教師指示清掃,值日生關閉電源、電器等設備與門窗及窗簾。

10.遵從教師指導及其規定,有違者按情節依校規議處。

11.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語言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1.為落實語言教室管理,增進語言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進入語言教室須先脫鞋,換穿拖鞋,離開教室時,拖鞋請依號碼放回鞋櫃。

3.不得攜帶飲料、食品、運動器材及不潔物品進入教室。

4.每位學生應按照座位表入座,不得自行更改,否則設備損壞依時價賠償。

5.講學藝股長依格式填寫教室日誌,並請任課教師簽名。

6.就座後,請檢查耳機等設備是否正常,若有問題,立即向老師反應。

7.使用中若器材有問題,應立即請教老師,切勿自行處理。

8.使用完畢離座前,務必將座椅恢復原狀。

9.使用班級得指派值日生,負責教室之清潔。

10.室內各項機器、設備應予愛護,請勿隨意移動或損毀。

11.室內應保持肅靜與整潔,切勿喧嚷與丟紙屑。

12.服儀不整者,不准進入本教室。

13.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四)視聽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1.為使學校設備充分利用,增進教學,特訂定本辦法,以達到設備共享之目的。

2.使用範圍:科學館視聽教室其二間,開放各科教室使用。

3.使用視德教室,請提早一星期預約登記。

4.請使用教師親自至設備組登記,登記以不超過每班每科1/2上課時數。

5.因故不使用時,請通知設備組取消預約,以便其他班級使用。

6.使用視德教室時,請使用教師通知設備組開門,視聽器材請老師親自操作,若有疑問請親洽設備組,勿假手學生操作。

7.請任課教師維持視聽教室秩序,並督導學生維持視聽教室之整潔。

8.視聽教室使用完畢後,請將電源(單槍投影機、電燈、冷氣等設備)關閉,電動銀幕收起,門窗鎖好後,並通知設備組關閉。

9.嚴禁學生攜帶食品進入本館,經發現有違規定者,按情節以校規議處。

l0.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五)地球科學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1.為落實地科教室管理,確實發揮地科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本實驗教室僅供地球科學實驗教學使用。

3.實驗室使用由教務處排定上課時間表,任課教師按表列時間使用,若有特殊情形,直接向管理員協調。

4.每班依實驗需要,分為若干小組並遵照規定時間,準時進入實驗教室。

5.在教室不得喧嘩、嬉戲、攜帶規定外的物品,應隨時維持教室秩序與整潔。

6.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啟用設備。

7.在老師指示下,由指定幹部負責到準備室領取器材,再由學生按編號領取清點。

8.常用或大件器材放置實驗桌上,仍由各組負責清點。

9.實驗及上課,學生應保持專心,認真研討記錄。

10.上課時除使用自己桌上之設備外,不得使用它桌設備及任意走動。

11.實驗器材之使用必須謹慎,避免浪費及注意安全。

12.天文望遠鏡使用時須遵照老師指示操作,並作好眼睛之保護。

13.礦石或器材使用時須先認清標籤之說明。

14.實驗結束,學生應將儀器、水槽、桌椅擦拭乾淨,並將廢棄物投入指定地點。

15.實驗結束,各組繳回器材,負責幹部立即清點,有問題立即向老師報告。

16.使用設備、器材,應慎重愛惜,器材若有破損短缺,由任課老師核驗,決定是否賠償或給予校規處分。

17.上課完畢請老師督導學生清掃,並關閉電源、電器設備、水源、瓦斯、門窗等。

18.遵從老師指導及其它規定,有違規定者,按校規議處。

19.上課完畢,請老師填寫專科教室日誌(使用登記簿),以備建檔查核。

20.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六)生活科技(工藝)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1.為落實工藝教室管理,確實發揮工藝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本教室僅供生活科技(工藝)教學使用。

3.使用本教室,由任課老師向管理老師預約登記,若有特殊情形,由教務處協調。

4.未經教師許可,嚴禁學生擅自進入。

5.學生須遵照規定之穿著,不得戴手套及結領帶,並準時進入教室依組別就坐。

6.在教室不得喧嘩、嬉戲、攜帶規定外的物品,隨時維持教室之秩序與整潔。

7.隨時注意工場安全與衛生,建立安全觀念與意識。

8.未經老師許可,不得啟動電源開關、更不得私自插入設備插頭及啟動機器。

9.不了解機器性能及安全規則,切勿使用。

10.操作機器時應遵照老師指示使用,以免發生意外。

11.機器上不得留置不必要物品,周圍隨時保持清潔。

12.機器啟動前應先行試轉,查看有無異狀。

13.運轉中的機器不可做加油、清掃、調速或修理等工作。

14.如需調整機器,應俟機器停止轉動後進行。

15.工作中不論受傷多嚴重,應立即停止工作報告老師,並接受治療。

16.工作完畢,應俟機器停止轉動後,將機器、工具擦拭上油和歸位。

17.上課完畢,請老師督導學生清掃,並關閉電源、電器設備、水、門窗等。

18.遵從老師指導及其它規定,故意破壞公物者除照價賠償外並按校規議處。

19.上課完畢,請老師填寫專科教室日誌(使用登記簿),以備建檔查核。

20.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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