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南市 107 學年度第1學期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 辦費、弱勢學生教科書及紓困助學金補助申請
【20180905/教務處註冊組/1730】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07年09月13日持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擲交教務處 謝昀杉
一、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申請資格、項目如下:
(一)申請資格:低、中低收入戶、導師家訪認定家境貧困或家庭突遭變故需補助之國中小學生。
(二)申請項目:
1、教科書書籍費(符合總體課程計畫所使用之審定本與非審定本教科書及習作):核實申請,國中上限 600 元、國小上限 500 元(不含符合「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小型學校教科書及午餐費補助計畫」之弱勢學生)。
2、團體保險費:175元《不含符合「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與幼稚園兒童及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辦法」補助之低收入戶(含設籍外縣市)、
原住民、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及重度身心障疑人士子女》,爰本案學生團體保險費僅補助中低收入戶、導師家訪認定家境貧困或家庭突遭變故需補助之學生。
二、弱勢學生教科書補助申請資格、金額如下: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之國中小低、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原住民族、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不含符合「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小型學校教科書及午餐費補助計畫」之弱勢學生)。
(二)申請金額:核實申請。
三、紓困助學金申請資格、項目如下: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之市立高中及國中小低、中低收入戶、導師家訪認定家境貧困或家庭突遭變故需補助之學生。
(二)申請項目:
1、代收代辦費(國中小限申請寄宿費)及就學所需學用品費(如簿本費、文具用品、美勞材料包等):核實申請,高中上限 1,200 元、國中上限 800 元、國小上限 500 元。
2、午餐費:核實申請(不含符合「臺南市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要點」、「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小型學校教科書及午餐費補助計畫」之弱勢學生)。
3、教科書費(符合總體課程計畫所使用之審定本與非審定本教科書及習作):核實申請(不含符合「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小型學校教科書及午餐費補助計畫」之弱勢學生)。



[首頁] [至獎學金]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教務12~15 學務16~17 總務18~19 教官51~53 輔導60 更多...
傳真:06-795516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