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樹立師資培育優良楷模,請推薦本校實習學生之實習輔導教師參加113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
【20240311/教務處教學組/12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參加對象: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及111學年度第1學期,輔導本校實習學生之實習輔導教師,協助輔導教育實習學生表現卓越。
三、推薦名額:各校得推薦2名師長。
四、獎勵方式:經本校推薦參加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通過教育部評選獲獎者,由教育部公開表揚頒發獎座,並依規定給予獎勵:
(一)卓越獎:頒發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2萬元,並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1次。
(二)優良獎:頒發獎狀乙紙,並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2次。
五、表件格式:請至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計畫網站( http://eii.ncue.edu.tw/practice/ )下載格式,如附件。
六、注意事項:受推薦師長如有兩所以上師資培育大學推薦時,應自行選擇一所學校送件,不得重複推薦。
七、推薦期限:請於113年4月3日(三)前備妥參選作品,並上傳作品電子檔(含封面封底),免備文逕送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輔導組。
(一)參選作品:依附件檢核表內容製備書面文件,共一式5份。
(二)檔案上傳連結: https://forms.gle/PjVu7ZXyifFFjWz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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