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這設置運作要點。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需,遴聘教學經驗豐富並具有專業能力暨服務熱忱之教師加入輔導團,藉以服務教育同儕,有效輔導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提昇教育品質。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年6月27日(星期五)17:30止。
四、甄選日期、時間與地點:114年7月3日(星期四),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報名截止後公告通知。
五、甄選資格:
(一)臺南市現職合格教師,並擁有該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及第16條及第19條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國民中小學之教學年資至114年7月31日止屆滿3年以上者。
六、檢附「臺南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兼任輔導員甄選簡章」1份及各領域及議題團需求人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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