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棄物盤查作業規範

 

1.為落實實驗室安全維護,加強廢棄物盤查工作,特訂定本規範。

2.適用範圍:學校實驗室進行各項實驗時所產生之實驗廢棄物,皆為實驗室廢棄物盤查之範圍。

3.權責:由學校實驗廢棄物處理之承辦人擔任盤查員,負責全校實驗廢棄物盤查作業之規劃、執行及盤查報告之彙整。

4.作業流程

規劃實驗廢棄物盤查計畫

呈校方核准

通知各實驗室盤查時間

現場執行實驗室廢棄物盤查

改善建議通知

改善結果說明

改善情形確認

盤查報告呈校方備查

5.作業要點

 

51規劃實驗廢棄物盤查計畫

由全校廢棄物處理承辦人(盤查員)負責規劃「全校實驗廢棄物盤查計畫」,並呈校方核准後實施。盤點計畫內容應包含盤點日期、實驗室、程序等各項;盤點行程之規劃最好不超過2週。

 

52現場執行實驗廢棄物盤查工作

(1)   執行實驗廢棄物盤查工作,可參考實驗廢棄物盤查指引表執行(附件1),並將各實驗室盤查結果逐一紀錄。

2)盤查工作執行時,實驗室應至少有一人(陪檢員)在現場解說,配合盤查。

 

53改善建議

盤查員於盤查結束後一個月內,彙整各實驗室之盤查結果,並填寫實驗廢棄物處置方式改善建議通知單(附件2),將改善通知單傳交各實驗室負責人填寫改善結果說明。

 

54改善情形確認

盤查員收齊各實驗室之實驗廢棄物處置方式改善建議通知單後,依通知單上之改善結果說明確認改善情形。

 

55彙整盤查報告

盤查員將實驗廢棄物盤查指引表之結果及實驗廢棄物處置方式改善建議通知單,彙整成「全校實驗廢棄物盤查報告」,呈校方備查。

 

6.本規範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實驗廢棄物盤查指引表

實驗室名稱:                        實驗室位置:

盤查員:          陪檢員           盤查日期: 年 月 日

盤查內容

盤查結果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載述

1.實驗廢棄物依作業規範分類妥善收集、貯存

 

 

 

2.不相容廢棄物分開不同之容器收集、貯存

 

 

 

3.實驗廢棄物使用密閉容器收集貯存

 

 

 

4.貯存容器符合作業規範之要求

 

 

 

5.廢液貯存區有適當之防溢措施

 

 

 

6.實驗廢棄物貯存區設置明顯之標示

 

 

 

7.貯存區之安全措施符合作業規範之要求

 

 

 

8.貯存容器外有明顯之實驗廢棄物標示

 

 

 

9.實驗廢棄物傾倒紀錄完整

 

 

 

10.實驗室內無其它不明廢棄物

 

 

 

其它盤查事項:

陪檢員:(簽名)

註:表中之作業範為「實驗室廢棄物管理作業規範」


 

附件2 實驗廢棄物處置方式改善建議通知單

實驗室名稱:           實驗室負責人:

盤查員:               盤查日期: 年 月 日

改善建議事項

■改善事項:

 

■建議:

□請立即改善  □請實驗室負責人加強督導

□其它

改善結果說明

已於 年 月 日改善

■改善方式:

執行人員: (簽名) 實驗室負責人: (簽名)

改善情形確認

□確認已全部改善

■相關意見:

盤查員: (簽名)

改善建議通知單處理流程:

盤查員填寫改善建議事項→實驗室負責人填寫改善結果說明→盤查員確認改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