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化學品盤點作業規範

 

1.為落實實驗室化學品盤點管理,增進教學功能,故訂定本規範。

2.適用範圍:學校實驗室內所有化學品之全面盤點

3.權責劃分

31盤點員:各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負責化學品盤點工作之執行及紀錄。

1)協助盤查員進行其他實驗室之化學品盤點

2)負責盤點結果之紀錄

32盤查員:全校化學品管理人負責規劃盤點計畫,以及盤點工作之統籌及稽核。

1)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等學校可由總務處人員擔任盤查員。

2)進行盤點前,盤查員應先擬訂盤點計畫呈校方核准。

3)負責統籌盤點工作

4)負責盤點工作之稽核事宜

5)盤點後,彙總盤點紀錄(附件1),並填寫「盤點報告」(附件2)呈校方備查。

 

4.作業流程

規劃盤點計劃

呈校方核准

修正

核准

通知各實驗室盤點計畫相關事宜

至實驗室執行盤點工作

核對化學品清單之資料是否正確

異常狀況之處理

紀錄盤點結果及處理結果

彙總盤點紀錄填寫盤點報告

盤點報告呈校方備查

 

 

 

 

5.作業要點

51規劃盤點計畫

進行盤點前,由盤查員負責規劃盤點計畫呈校方核准。盤點計畫內容應包含盤點日期、實驗室、人員、程序等各項;盤點行程之規劃最好不超過2週。

 

52通知各實驗室盤點計畫相關事宜

1)「全面盤點計畫」至遲應於盤點前一個月通知並分送盤點計畫予各實驗室。

2)各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接獲盤點通知時,應配合盤點計畫準備相關事宜。

 

53執行盤點工作

盤點員隨同盤查員至各實驗室,使化學品清單上之存放位置逐一盤點。

54核對化學品清單

盤點時,依化學品清單核對化學品名稱、數量、存放位置及是否備有化學品管理資料等。

55異常狀況之處理

1)盤點結果有盈或虧,應立即請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查明原因,並將處理結果紀錄於盤點結果。

2)化學品存放位置更改,立即更改化學品清單上之資料,並紀錄於盤點結果。

56紀錄盤點結果及處理結果

盤點員將各實驗室之盤點結果及異常狀況處理結果逐一紀錄製表,由實驗室負責人簽名確認後,統一交予盤查員彙總。

57彙總盤點紀錄及填寫盤點報告

盤點工作結束後一個月內,由盤查員彙總盤點紀錄並填寫盤點報告一份。

58盤點報告呈校方備查

盤查員將各實驗室之盤點報告交予實驗室負責人簽名後,再將全校實驗室之盤點報告彙整成冊呈校方備查,作為整個盤點工作之結束。

6.本規範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盤點紀錄

年度全校實驗室化學品盤點紀錄表

實驗室名稱

 

實驗室位置

 

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

 

盤點日期

年 月 日

盤點員

 

盤點員電話

 

盤點紀錄

 

異常狀況處理結果

 

盤點員:    (簽名)

實驗室負責人: (簽名)

盤點紀錄表處理流程:

盤點員填表紀錄→實驗室負責人簽名確認→盤查員

 

附件2盤點報告

年度全校實驗室化學品盤點報告  年 月 日

實驗室名稱:      實驗室位置:

實驗室負責人:     盤查員:

■盤點結果說明(盤查員填寫)

■建議改善事項(盤查員填寫)

■改善結果說明(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填寫)

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簽名) 實驗室負責人:(簽名)

盤點報告處理流程:

盤查員填寫報告→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填寫改善結果→實驗室負責人簽名確認→盤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