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須知

 

1.    為加強學生實驗安全基本概念,維護師生安全,特訂定本須知。

2.    作實驗時要集中精神,謹慎而有條理地進行;實驗後要迅速完成清潔、物品歸位等工作。

3.    粗心大意、無知、匆忙的動作都可能引發意外,造成傷害。即使是熟悉、例行的實驗或操作亦應審慎的進行,不可輕視而疏忽。

4.    不要有「危險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僥倖心理。禁止喧鬧、惡作劇及不負責行為。事實上由災害統計的結果顯示發生災害者集中在新手與老手,因為新手無知、老手忽略。

5.    確實的養成遵守所有的安全規定的習慣,應該了解安全規定是諸多專家綜合數以萬計的災害所歸納得出之建議。

6.    實驗前要瞭解所使用機械器具或化學品的危險、安全預防措施及緊急處理步驟。若有數種化學品或方法都能達到實驗目的時,當選用較安全的設備、化學品或方法。

7.    熟悉安全設備(如滅火器、眼睛沖洗設備、逃生出口等)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8.    在進行任何實驗操作前,必須熟悉正確的操作步驟並了解操作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及安全預防措施。

9.    使用儀器前應詳閱操作手冊,熟悉正確的操作程序、緊急關機步驟並了解可能發生的危險。

10.  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以減少故障及危險的發生。儀器不正常或故障時要在登記簿上註明並通告管理負責人修護,以免他人不知情使用,有時會造成危險及加重儀器的損壞程度。

11.  改變實驗的用量、反應試劑、步驟等都可能造成危險,只有在老師許可及對實驗有深入了解下才可變更。

12.  實驗室的安全是每個人的共同責任,須大家同心協力來維護,除了自己要以身作則外,也要知道其他人的實驗可能發生的危險。若發現其他人的實驗或操作可能會造成危險時應迅速地、和善地告訴他或老師,以免發生意外。

13.  遵守實驗室佩戴防護具的要求,但應注意,使用不恰當的防護具或失效的防護具比沒有防護具還危險。

14.  本須知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