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教室管理規則 |
1.為落實美術教室管理,增進美術教學功能,特訂定本辦法。 2.每位學生應按照座位表入座,不得自行更改。 3.學生上課分為若干組,畫架依高低次序排列,不得隨意搬動。 4.學生進入教室應將書包、帽子按座號掛在帽架上,以求整齊統一。 5.上課時應服從教師之指導嚴守秩序,不得高聲喧嘩。 6.上課時,應攜帶教師規定之畫具,否則不准進入教室。 7.愛護公物,勿隨意移動石膏模型及各種美術設備,如有污損,除應受處罰外,並應照價賠償。 8.每節下課後,依照考號順序,輪流負責清潔教室集整理畫板。 9.每節上課按預定進度,練習繪畫,作品應立即交齊。 10.抽風機不可隨意開動,以免危險。 11.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為落實音樂教室管理,確實發揮音樂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本教室原則上僅供音樂教學,及校內與音樂有關之社團活動之使用,若欲借用,需經音樂教師允許並遵守下列規則,方可使用。 3.使用本教室,依據課表排定時間優先使用。 4.學生需準時入座。 5.在教室不得喧嘩,攜帶規定外之物品,應隨時維持教室之整齊與清潔。 6.未經老師允許不得啟用設備。 7.銅琴使用必須遵照教師規定,以免損壞。 8.使用設備應慎重愛惜,不得破壞,否則依時價賠償。 9.上課完畢後依教師指示清掃,值日生關閉電源、電器等設備與門窗及窗簾。 10.遵從教師指導及其規定,有違者按情節依校規議處。 11.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為落實語言教室管理,增進語言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進入語言教室須先脫鞋,換穿拖鞋,離開教室時,拖鞋請依號碼放回鞋櫃。 3.不得攜帶飲料、食品、運動器材及不潔物品進入教室。 4.每位學生應按照座位表入座,不得自行更改,否則設備損壞依時價賠償。 5.講學藝股長依格式填寫教室日誌,並請任課教師簽名。 6.就座後,請檢查耳機等設備是否正常,若有問題,立即向老師反應。 7.使用中若器材有問題,應立即請教老師,切勿自行處理。 8.使用完畢離座前,務必將座椅恢復原狀。 9.使用班級得指派值日生,負責教室之清潔。 10.室內各項機器、設備應予愛護,請勿隨意移動或損毀。 11.室內應保持肅靜與整潔,切勿喧嚷與丟紙屑。 12.服儀不整者,不准進入本教室。 13.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為使學校設備充分利用,增進教學,特訂定本辦法,以達到設備共享之目的。 2.使用範圍:科學館視聽教室其二間,開放各科教室使用。 3.使用視德教室,請提早一星期預約登記。 4.請使用教師親自至設備組登記,登記以不超過每班每科1/2上課時數。 5.因故不使用時,請通知設備組取消預約,以便其他班級使用。 6.使用視德教室時,請使用教師通知設備組開門,視聽器材請老師親自操作,若有疑問請親洽設備組,勿假手學生操作。 7.請任課教師維持視聽教室秩序,並督導學生維持視聽教室之整潔。 8.視聽教室使用完畢後,請將電源(單槍投影機、電燈、冷氣等設備)關閉,電動銀幕收起,門窗鎖好後,並通知設備組關閉。 9.嚴禁學生攜帶食品進入本館,經發現有違規定者,按情節以校規議處。 l0.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為落實地科教室管理,確實發揮地科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本實驗教室僅供地球科學實驗教學使用。 3.實驗室使用由教務處排定上課時間表,任課教師按表列時間使用,若有特殊情形,直接向管理員協調。 4.每班依實驗需要,分為若干小組並遵照規定時間,準時進入實驗教室。 5.在教室不得喧嘩、嬉戲、攜帶規定外的物品,應隨時維持教室秩序與整潔。 6.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啟用設備。 7.在老師指示下,由指定幹部負責到準備室領取器材,再由學生按編號領取清點。 8.常用或大件器材放置實驗桌上,仍由各組負責清點。 9.實驗及上課,學生應保持專心,認真研討記錄。 10.上課時除使用自己桌上之設備外,不得使用它桌設備及任意走動。 11.實驗器材之使用必須謹慎,避免浪費及注意安全。 12.天文望遠鏡使用時須遵照老師指示操作,並作好眼睛之保護。 13.礦石或器材使用時須先認清標籤之說明。 14.實驗結束,學生應將儀器、水槽、桌椅擦拭乾淨,並將廢棄物投入指定地點。 15.實驗結束,各組繳回器材,負責幹部立即清點,有問題立即向老師報告。 16.使用設備、器材,應慎重愛惜,器材若有破損短缺,由任課老師核驗,決定是否賠償或給予校規處分。 17.上課完畢請老師督導學生清掃,並關閉電源、電器設備、水源、瓦斯、門窗等。 18.遵從老師指導及其它規定,有違規定者,按校規議處。 19.上課完畢,請老師填寫專科教室日誌(使用登記簿),以備建檔查核。 20.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為落實工藝教室管理,確實發揮工藝教室功能,特訂定本規則。 2.本教室僅供生活科技(工藝)教學使用。 3.使用本教室,由任課老師向管理老師預約登記,若有特殊情形,由教務處協調。 4.未經教師許可,嚴禁學生擅自進入。 5.學生須遵照規定之穿著,不得戴手套及結領帶,並準時進入教室依組別就坐。 6.在教室不得喧嘩、嬉戲、攜帶規定外的物品,隨時維持教室之秩序與整潔。 7.隨時注意工場安全與衛生,建立安全觀念與意識。 8.未經老師許可,不得啟動電源開關、更不得私自插入設備插頭及啟動機器。 9.不了解機器性能及安全規則,切勿使用。 10.操作機器時應遵照老師指示使用,以免發生意外。 11.機器上不得留置不必要物品,周圍隨時保持清潔。 12.機器啟動前應先行試轉,查看有無異狀。 13.運轉中的機器不可做加油、清掃、調速或修理等工作。 14.如需調整機器,應俟機器停止轉動後進行。 15.工作中不論受傷多嚴重,應立即停止工作報告老師,並接受治療。 16.工作完畢,應俟機器停止轉動後,將機器、工具擦拭上油和歸位。 17.上課完畢,請老師督導學生清掃,並關閉電源、電器設備、水、門窗等。 18.遵從老師指導及其它規定,故意破壞公物者除照價賠償外並按校規議處。 19.上課完畢,請老師填寫專科教室日誌(使用登記簿),以備建檔查核。 20.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送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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