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09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局(府、校)薦送參加教師名單,請查照。
【20191023/教務處教學組/138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14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47965號函辦理。
二、請貴局(府、校)就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特殊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予教育部,俾規劃開班。
三、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09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師培大學協助到縣市開班者,請縣市務必提供適合上課之免費場地(包含水電費)及相關行政協助。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五、檢附旨揭需求及薦送表,請就班別分縣市於108年11月5日(星期二)前將Excel檔寄至e-22bn@mail.k12ea.gov.tw(主旨及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_縣市_薦送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逾期不予受理。教育部主管學校請逕寄至承辦人信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學校請寄至主管機關,並請各主管機關彙整後寄至本署承辦人信箱。




[首頁] [至學校公告]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教務12~15 學務16~17 總務18~19 教官51~53 輔導60 更多...
傳真:06-795516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