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180227/教務處註冊組/2078】
申請資格:
1.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2.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3.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
承辦人:
鎮南國小陳政偉主任 05-634110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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