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1學期 免學費補助 申請說明
【20170719/教務處註冊組/1560】
一、申請須知:
(一)學生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二)同一學期已享有政府其他就學補助及學費減免優待,或已享有政府各項就學補助及學費減免優待而重讀、轉學或復學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申請免學費補助之學生如有特殊身分者(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於規定時程內依相關規定,備齊證明文件,另行至物理實驗室辦理減免學雜費。

(四)請各位同學填寫106學年度第1學期「免學費方案」補助申請表,請班長將全班申請表收齊後,於106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三點前,連同繳交情形彙整表送至物理實驗室。

(五)重要提醒:要申請免學費的同學,務必同時填寫申請表及切結書,簽名處欄位除簽名外務必加蓋印章,不管申請與否都要繳回申請表,一樣必須在簽名處欄位除簽名外務必加蓋印章

(六)有任何疑問請洽物理實驗室 謝昀杉,聯絡電話:06-7952025轉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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